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浙江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相关的问题,今天,特招生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补录填报详细说明
2018高考志愿填报有哪些规则和参考策略?各类别怎样投档录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推出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相关的118个热点问答,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快来看看有你想了解的吗。
填报志愿前先了解这些
1.高考生网报志愿,要预先做哪些功课?
答:(1)仔细查阅我院公布的2018年高校招生计划。(2)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中特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3)参考我院编写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及专业录取情况》,认真分析前三年尤其是2017年(新高考招生首年)有关招生院校和专业的录取信息。(4)了解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的相关办法和规定,知晓自己所在类别的志愿设置和相应投档录取规则。收集分析多种信息,结合自己的学习兴趣、专业性向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慎重抉择。
2.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我省提供哪些参考材料?
答:(1)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纸质版图书分普通类、艺体类和单独考试招生三本,在6月下旬填报志愿前出版,内容包括院校、专业(类)、层次、选考科目范围、计划数、学制、学费参考等;电子版在填报志愿时提供按选考科目、院校地域等条件的筛选功能,方便考生查询。(2)前三年各院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位次(或名次)等信息。已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及专业录取情况》(2015-2017年)3本图书中公布。(3)2018年考生成绩位次和各类别总分(或综合分)一分一段表。填报志愿前将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公布。(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各高校链接,供考生了解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要求。
3.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因此,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4.高校招生章程包含哪些内容?
答:高校招生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各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选考科目等要求,录取规则,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有特殊要求的,也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5.阅读高校招生章程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时,除了要看高校性质、层次、办学类型、收费标准等情况外,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精准了解高校专业的报考要求,尤其要注意那些对单科成绩、学考等级、体检、男女生录取比例等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你了解是否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不符合的,一定要规避填报。
考生还要认真阅读录取原则,弄清规则的具体含义。如“投档比例”“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退档”等术语,必要时通过查阅资料、向高校咨询等方式来弄清其具体含义,以便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针对性策略。
6.在哪里查阅高校招生章程?
答:主要有三种途径:(1)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的“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2)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院校招生章程”栏目(直接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3)各高校官方网站相关招生栏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汇总提供各高校链接)。
7.高考志愿填报一般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填报高考志愿,考生要结合国家、社会需要和自身实际,遵循“以成绩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发展为目标”的原则。
需重点考虑:(1)成绩高低。这是考生被录取的基础因素,直接决定了可选择的院校的层次和专业去向。包括总分或单科成绩、位次等。考生还要注意院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提出的具体要求。(2)院校综合情况。院校是考生选择志愿的重要因素,是选择与哪些人在一起学习、到哪里去学习、学些什么等问题。考生在选择时,既要看院校的历史、地域,也要看院校综合办学实力。(3)专业和就业。专业是考生志愿选择的核心因素,一般关系到大学学习的兴趣和职业趋向。重点大学有优势专业、普通院校也有特色专业,是院校优先还是专业优先,不能一概而论;考生要选自己喜欢、符合个性特长及院校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否则院校档次再高也不选报。专业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关,有的专业报考很热门,但到了就业时却成了冷门,需要理性判断。(4)身体等条件。专业与身体状况有关联,有的专业受视力、色觉、器质性健康状况的限制;部分院校按专业学习要求,会对单科成绩和外语口语等方面提出规定;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和中外合作专业收费较高,其志愿选报还应考虑家庭经济状况。
8.高考招生有哪些录取类别?
答:高考招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
9.高考招生为什么不分录取批次?
答: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导向之一。同时,打破了人为给招生院校专业分批分等的既有格局,促使所有院校专业在同一平台公平竞争,释放和激发高等院校的创新活力。
10. 高考招生为什么要实行分段录取?
答:实行分段录取,是综合改革方案的规定。其分段比例主要参考原相应批次上线考生比例确定,均在原相应批次上线人数基础上略有扩大,但总体又保持平稳。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一是有利于平稳衔接,确保改革过渡期能有序投档录取;二是使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尽可能减少录取结果与考生期待之间的落差;三是这样做也是高考取消批次后征求意见中大多数人的意见。
11.高考招生各类别分段线啥时公布?
答:各类别分段线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
12.高考招生各专业录取线怎样确定?
答:各专业录取线不是事先划定的,而是投档后自然形成的。每段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该段次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位次号。
13.各院校在浙江招生计划怎样查询?
答:2018年浙江招生计划将通过书面与网络公布。首轮志愿填报时,第一段考生可通过招生计划书或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计划查询”查看(下载)各院校在浙招生计划。自第二轮志愿填报起,剩余计划仅通过网络公布,考生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计划查询”查看各院校在浙招生计划。
14.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方式有变化吗?
答:没变化。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网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5.高考招生志愿填报对选考科目有啥要求?
答:院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至多有3门。考生填报志愿时,自己选报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院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院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范围限制,均可报考。
16.怎样理解考生位次?
答:考生位次,就是考生高考成绩在相应招考类别中的全省排位,是新高考分段填报志愿、分段投档录取的核心依据。在选考科目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位次在前的考生先投档;位次相同,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投档,全部相同的则全部投档。
17.新高考中的考生位次和原高考中的名次有什么区别?
答:新高考由于考生选考科目不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也不同,实际上已无传统意义上的名次号(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及专业录取情况》2015、2016年图书数据)。
考生位次,是新高考在不分文理和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规则基础上,根据某类所有实考考生成绩形成的全省排位。考生名次,则是原高考基于文理分科、分批招生录取规则而形成,是分文理和分批排名的。新高考,同一个考生在同一类别里只有一个位次;原高考,同一个考生可能有多个名次。
18.考生在参考位次和名次时应注意什么?
答:新高考实行分段录取,首段以外的第二段或第三段的分段比例是累计数据,所以位次是包含前面各段考生的。由于原高考各批投档名次号不包含前批次已录取的考生,在参考往年第二批或第三批名次号数据时,应结合当年前一批或前两批录取人数、控制分数线及相应的成绩分段表分析。新高考实行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与原高考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不同),考生参考位次和名次号时要避免盲目对比。
19. 什么是传统志愿?
答:传统志愿就是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传统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考生的高考志愿是投档的第一要素。传统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也就是说每所院校各排各的队。
20. 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平行志愿是指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投档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时即被投档。
21.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区别是什么?
答:(1)传统志愿里考生填报的志愿有第一、第二……之分,平行志愿里填报的每个志愿在投档时都作为第一志愿;(2)传统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首先考虑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只有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时才会投档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三志愿类推;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对院校而言考生的志愿没有先后之分;(3)传统志愿里一个考生可能有多次投档机会,平行志愿在每一轮次里一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22.什么是专业平行志愿?
答:专业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23.为什么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答:从院校平行志愿到专业平行志愿,体现了以生为本的招生录取原则。一是可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考生不能录取到自己喜欢专业的纠结问题,扩大考生在录取环节的选择权,让考生“录其所愿”;二是有利于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有利于改变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现象;三是新高考实行选考后,各专业对学生选考科目的要求不一致,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投档模式实际也已无法实施。
24. 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后有退档风险吗?哪些因素会造成退档?
答:有退档风险。考生的体检、单科成绩、外语语种、
英语口试、学考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不符合高校要求的,都有可能造成退档,这些因素由高校根据招生需要自主设定,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这些因素在投档系统中不设置为限制投档条件,一旦投档到某个高校的专业,又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就会造成退档。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高校招生章程,防止因误报而被退档,从而失去这一段录取的机会。
25.考生投档后又被退档,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平行志愿吗?
答:不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平行志愿。若投档后被退档,说明一轮一次的机会已经使用,其他专业平行志愿也不能再投档,只能参加剩余计划的下一段志愿填报和投档。
26.每段(次)专业平行志愿有几次投档机会?
答:每一段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
27.专业平行志愿填报有哪些参考策略?
答:填报高考志愿方法很多,可根据不同情况先选院校再选专业,或者先选专业再选院校,只要适合自己就好。这里梳理了一种建议性思路供大家参考,可分三步考虑:
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院校。根据考生位次和选考科目一分一段表、各校往年投档线等资料,选择不同梯次的院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院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院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特别重视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28.高考招生录取何时开始?用什么方式录取?
答: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将于7月上旬开始,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招生。
29.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招生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高考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权在高校。在三位一体招生中,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30.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我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1.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分数该怎么加?
答: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32. 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
33.什么是“双一流”?
答: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37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450余个。
34.我省有哪些高校专业入选“双一流”?
答:在首批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中,我省
浙江大学 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有
化学、生物学、
生态学、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等18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美术学院和
宁波大学 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中国
美术学院入选一流学科建设的为
美术学, 宁波大学 入选一流学科建设的为力学。
35.什么是省属重点建设高校?
答:2014年,为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浙江省启动“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等5所高校入选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入选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

浙江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一、2021年浙江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方式
浙江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浙江教育考试院(
),等到2021年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放,大家点击进去,按照要求即可查询,由于时间比较提前,大家可以把网址收藏起来,到时候直接点击就能查询成绩了。
2021年浙江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1.浙江省教育厅网站(
www.zjedu.gov.cn
)
2.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
二、浙江高考
志愿填报
注意事项
录取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
强基计划
、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
国际关系学院、
外交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
,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
www.zjzs.net
。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
独立学院
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
、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
地方专项计划
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
传染性疾病
、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
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
景宁畲族自治县
、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zjzs.net
)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2019年浙江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特招生(https://www.te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9年浙江高考加分项目分值的相关内容。
62.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63.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4.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66.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 浙江大学 、公安海警学院,下同)的,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67.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9.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高考报名结束后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0.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体育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类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科协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
所有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认定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
经县、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认定测试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集中公示。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一项高分值加分,不得累加。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不享受体育项目加分政策。
71.各批经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由其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根据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具体降分分值并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其中各批提前录取院校经各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可降10分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根据录取生源的实际情况,决定文化降分幅度。
72.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及中小学师资定向培养招生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各批提前录取的,可降20分投档;在各批平行志愿录取的,可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征求志愿。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经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规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特招生以上就是特招生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特招生。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特招生:
www.tezhaoshe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