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3-09-20 04:19:07 | 特招生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718隶属于:教育部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

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专业(类)为公费师范专业及包含普通师范方向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2.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拟招12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公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公费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校后按分流当年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必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特招生

2.报考考生须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报名资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每页均须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若无签章或签章不完整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须中学审核并公示。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办法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申请考生可自行查询。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候选考生。

五、录取原则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snnu.edu.cn。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一所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院校,有心理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或“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第三条 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本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镇缓提出建议;听取学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检查本科招生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枯亮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没旅宽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学校在全国均安排招生。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和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遵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来源计划需求建议,参考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类)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核,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以及华侨、港澳台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新疆南疆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依照生源省需求,结合生源省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他专业按照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公费师范生与优师计划合并投档的省份,优师计划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且考生须为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成功,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的录取原则。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对于采用“专业+院校”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未确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提档排序的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优师计划、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详见2022年新生缴费须知。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年级专业(类)分流办法进行分流。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 “奖、助、贷、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精准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zzzx.sn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nnu.edu.cn。微信公众号: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若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以上就是特招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特招生。
与“陕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推荐
2023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2023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见官网>>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拟面向全国招收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30余名,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以周末授课班和集中授课班为主。最终招生人数以2023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涉及遵纪守法情况、身体健康情

2023-09-02 01:25:46
陕西师范大学2023学校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师资力量如何
陕西师范大学2023学校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师资力量如何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见附件。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

2023-07-02 19:42:23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怎么样?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怎么样?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点有哪些专业 陕西师范大学 博士点专业如下: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是有博士点的。 近几年来我国心理学发展迅速,其中一点就反映在心理学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快速增长。至2006年止,我国共有22所高校拥有心理学博士点,106所高校拥有心理学硕士点。 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国家“ 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 985工程优势学

2023-09-01 00:16:10
陕西理工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及招生统计(含专业招生) 高考志愿填报前,家长和考生必须要提前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2023年的陕西理工大学招生计划和人数暂未公布,下面是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可供2023级考生参考。一、陕西理工大学在陕西的招生计划1、陕西理工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在陕西2022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13人;2、陕西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在陕

2023-09-18 09:02:59
陕西科技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有哪些(附专业名单) 一、陕西科技大学招生专业有哪些陕西科技大学开设的专业有: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乳品工程、药学、工商管理、物流工程等,具体完整专业

2023-09-19 02:22:16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招生计划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附专业招生人数) 高考志愿填报前,家长和考生必须要提前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2023年的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和人数暂未公布,下面是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可供2023级考生参考。一、陕西中医药大学在陕西的招生计划1、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工程专业在陕西2022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55人;2、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骨伤

2023-09-18 16:51:32
西华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大学专业招生简章师范大学传统招生师范民族2021年体育专业西华师范大学体育运动运动训练简章西华训练武术民族传统民族传统体育华师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招生20211年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建校74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报国、育才造士,矢志不渝为民族复兴和地方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矢志

2023-09-18 06:57:05
江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2023招生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有哪些(附专业名单) 一、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开设的专业有: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翻译、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具体完整专业见下表。二、江西

2023-09-19 1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