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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23招生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2023-09-19 10:26:44 | 特招生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54隶属于:教育部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华北电力大学2023招生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特招生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华北电力大学2023招生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华北电力大学2023招生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审核结果、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他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工类计划。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情况、往年报考情况以及高校专项生源在校学习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的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

校区招生专业(类)科类“3+3”模式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校部电子信息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新能源)、核工程类、水利类理工/综合改革物理仅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保定校区电子信息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类、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类(智能)

四、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且对我校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学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5日。

2.需要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相关材料;

(4)在“所报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务必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三项材料:

①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原件(须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②考生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要求能证明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注:申请表上本人照片为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照片粘贴覆盖;报名系统上传申请表须为原件。

4.考生所在中学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与中学相关的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

5.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6.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成立由招生、培养等部门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

2.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将于6月初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时,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应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本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对于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报考,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录取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监督机制

1.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4.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

电子邮箱:bd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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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全国各省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更新中)

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考研网小编整理的“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大电力央企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1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3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特招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仅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金融、环境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除外)设置单独考试。

(七)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八)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九)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报名

(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 “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 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 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调剂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全日制工商管理、工程管理、英语笔译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3 年;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5 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19年硕士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2019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二、其它事项

(一)硕士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是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也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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