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怎样报考南方科技大学提前批本科相关的问题,今天,特招生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1、必须提前在南科大招生网上注册报名
2、必须参加南科大自主能力测试
3、必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科大
特招生
南科大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又称“631”模式)开展本科招生,即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
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占25%、面试占5%;上海的面试成绩占30%;浙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其中面试占27%,综合素质评价占3%),高中学业成绩占10%(3%为综合素质评价、7%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浙江的高中学业成绩全部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报南方科技大学的自主招生,有什么要求
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文件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南方科技大学,下同)2015年本科招生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能力测试成绩”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
一、 报名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知识扎实、创新潜质突出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900人包括广东、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河北、辽宁、广西、山西、重庆、江苏、云南、贵州、北京、上海。全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三、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四、 报名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推荐学生提交《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10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3、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电话、短信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自主能力测试:通过自主选拔材料审核资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
3、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中旬。
4、能力测试地点:在招生省份设若干个考点,考生可自愿就近选择考点。
5、2015年6月20日左右考生上网查询能力测试考试成绩。
六、报名须知
1、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
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 518055
电 话: 0755-88010500 0755-88010507
传 真: 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 zsb@sustc.edu.cn
招生网:
南方科技大学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 #高考# 导语】 从南方科技大学了解到,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5月10日(上海、浙江5月15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的网上报名系统(
),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
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和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5.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2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2年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注:上海的能力测试不举行机试,只进行面试。通过初评的上海考生直接获得我校能力测试面试资格。
(四)体育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10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7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三类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0分、7分、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
六、报考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招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体育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成绩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各省(区、市)官方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进行评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省份,成绩等级A、B、C、D对应赋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等级赋分成绩)÷科目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分数)÷(∑各科目满分)×7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计满分7分。
七、附则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开展的综合评价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按照另行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我校在各省(区、市)官方招生QQ群、微信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各省份招生组(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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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六)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USTech_zsb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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