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0 14:45:13 | 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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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2025招飞简章
一、公司简介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是中国唯一载国旗飞行的民用航空公司,也是世界最大的航空联盟——星空联盟成员。国航在航空客运、货运及相关服务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庞大的机队规模和广泛的国际航线网络。通过与星空联盟成员航空公司的合作,国航将服务拓展到180多个国家(地区)的1150个目的地。国航多次获得国内外重要奖项,包括“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年度大奖航空服务No.1”等,拥有一支业务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服务良好的飞行员队伍。
二、合作院校
国航与以下五所院校实行校企合作招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官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官网: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官网:
中国民航大学 官网:
山东航空学院 官网:
三、招飞概况
(一)招收对象
2025年参加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外语限考英语。
(二)招收条件
年龄要求 :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身体条件 :
身高168-188厘米;
双眼裸视不低于0.1(C字表),近视不超过450度,远视不超过300度,散光不超过200度,两眼度数相差不超过250度;
无色盲、色弱、斜视;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
身体其他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相关标准。
心理条件 :符合民航局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要求。
背景审查条件 :符合国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审查标准。
院校要求 :符合相关院校2025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飞简章和本科生招生章程的要求。
(三)招收程序
报名注册 :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填报招飞志愿。
预选初检 :参加国航各属地招飞单位组织的所在省(市)的校企合作预选初检,包括飞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英语测试、面试等。
体检鉴定 :考生报名初检及面试合格后,须参加招飞体检,包括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背景审查 :对提交背景审查申请的学生进行背景审查。
确认申请 :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文化考试 :按照相关院校要求选择选考科目参加高考。
志愿填报 :根据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在高考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招飞院校。
录取 :由招飞院校和所在省(市)招办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招飞录取工作。
四、培养及分配
考生依据教育部、民航局及招飞院校具体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完成录取后,将进行为期四年的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历本科。飞行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航支付,学费及其它日常费用按照教育部及各院校规定,由学生家庭承担。学生毕业后符合飞行条件由国航接收录用,分配到国航总部或分、子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五、注意事项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 。
各地的初检面试时间安排以国航各属地招飞单位发布的招飞简章及预选初检行程为准,详情请致电咨询或关注国航招聘官网发布的信息。
国航招聘官网及招飞报名表下载地址: 。
国航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飞,也从未以合作办学、代培、代招方式进行招飞培训。面试考核前从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推荐费、介绍费、招待费、活动费、中介费等费用,且仅认可考生个人报名,不需任何学校或中介机构推荐。经国航招飞考核合格的考生,只需缴纳招飞部分体检费。
国航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国航飞行学员!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特招生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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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报考须知
一、招飞流程
招飞报名
考生需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 )进行注册和报名。
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确保了解相关要求。
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预选初检。
预选初检
时间:2024年11月起(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一寸彩照1张、黑色中性笔1支。
项目:部分省市英语测试(网上测试)、学习成绩审查、身体条件初筛等。
注意事项:无需空腹,当天结束,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时间:2024年11月起(与预选初检时间相近,具体以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一寸彩照1张、黑色中性笔1支等。
流程:通常需两天,第一天体检无需空腹。
确认有效招飞志愿和申请背景调查
时间:2025年2月5日至5月31日。
流程:招飞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后,在系统中确认有效招飞志愿,并申请背景调查。
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
时间:2025年6月至7月。
流程:高考成绩出分后,填报本科提前批飞行技术专业志愿。
二、分省送培单位
三、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四、招飞身体要求
五、招飞录取注意事项
招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婚,男性。
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
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英语语种,应往届不限。
录取方式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给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
飞行技术专业学费说明
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
飞行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自费生与公费生
自费生:计划在安徽、上海、浙江地区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在山东地区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
公费生:拟面向除安徽、上海、浙江、山东之外的计划招飞省份招收公费生。
招飞系统中结论共享情况
预选初检:均不共享。
体检鉴定:“合格”结论共享,“不合格”结论不共享。
心理测试:均共享。
背景调查:均不共享。
有效招飞申请至多2个,一旦选择、不能更改。
六、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七、通讯方式
八、郑重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中国民航大学官方发布的招飞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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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航招飞分数线 2017民航招飞新政策出台 为加强民航招飞工作管理,促进民航招飞公平公正公开,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确定了民航招飞的相关政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保障参加飞行技术专业选拔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机会公平,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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